5月8日资中县供销社收到县信访办转交的中央第四巡视组驻川期间接待的群众上访信件。上访人游某,系三等甲级伤残军人,1985年到双龙供销社工作,1999年企业改制下岗。其诉求生活困难,要求恢复工作,解决社保和相关待遇。资中县供销社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党委书记、主任朱建军牵头的协调组,县供销社办公室牵头的调查组,安保股牵头的稳控组,迅即开展工作。
以热情换真心,把问题找准抓实。对游某信访反映的诉求,调查组查阅了游某档案和原工作单位相关资料,了解到游某于1999年写出书面申请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一次性领取安置费。由于原双龙供销社解体不复存在,其提出恢复工作的可能性没有,要解决他的社保及相关待遇也不在供销社的职权范围内。稳控组到上访人家中找其座谈,安抚好他的情绪,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协调组积极与县民政局、马鞍镇党委政府协调,会同县人社局多次专题研究游某信访诉求处置方案。通过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游某到人社局办理了公益性岗位手续,他非常满意供销社积极作为的态度,多次表达感谢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多年来,资中县供销社着力做好信访处置工作。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二是规范办事程序,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预防为主,主动深入,超前获取信息,努力控制和减少上访事件发展,变被动为主动,对已发现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热点、焦点问题,作出及时处置和疏导化解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