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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 时间: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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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资阳市供销社

  • 作者:资阳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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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至县被列入全市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县,应新建新型基层供销社8个。2018年10月10日,我县接受了由市委农办、市财政、市供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验收组验收,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全县实际新建新型惠农供销社9个,占试点任务的112.5%,新发展专业合作社16个、社区综合服务社8个、农资农家店(庄稼医院)7个;发展惠农供销社社员1207人,其中农民成员1109人,占总会员数的91.8%;新增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新增办公用房360平方米。实现了“有阵地、有人员、有网点、有制度、有服务”的“五有”目标,供销基层组织得到进一步恢复,服务“三农”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主要做法有:

一、各惠农供销合作社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注册登记性质为集体经济属性。

二、各惠农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社入股70%,其余30%由入社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资网点及惠农供销社社员入股,建立了社员利益联结机制。

三、各惠农供销社均设置了办公室,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各惠农供销社组织召开了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及成员,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

五、建立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上墙公示。

六、各惠农供销社均是具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的各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农资农家店(庄稼医院)组建而成。2017年,先后在孔雀等乡镇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托管面积10674.61亩亩,主要开展、机耘机播、农作物施肥、治虫等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