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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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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供销社

  • 作者: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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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3月29日,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发布《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这是全省第一家发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公约。

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于2019年2月15日召集各县市区交易中心专题研究制定《自律公约》事宜,并广泛借鉴银行、税务等行业工作人员从业守则,形成征求意见稿。绵阳市供销社监察审计科、各县市区交易中心均进行了意见反馈,最终制定《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共七条,内容包括:一是不收受客户钱物,不接受客户宴请,外出办事不得使用或乘坐客户车辆;二是不在客户处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参加客户邀请的外出考察、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是不利用职权影响,向客户推销私人商品服务、压价购买商品、赊欠货物、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客户财物;四是不经商办企业或在客户举办的企业中兼职取酬,不在企业入股分红、享受福利待遇,不利用职权介入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或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五是不邀请客户参加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不参与赌博敛财活动,不得与客户打“业务牌”,或接受客户“打底”钱参与赌博活动;七是不泄露客户信息,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将客户信息资料带离工作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