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内容重复,省社已上传相同内容的稿件)
4月15-16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李江,省供销社依法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副主任彭刚一行到南充考察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听取制定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圣伦、市人大农委主任何晓林,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范飞陪同考察调研。
李江副主任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仪陇县日兴镇为民服务中心、嘉陵区一立镇唐湾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南充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对南充市供销社在基层社建设、服务三农、助农增收、乡村振兴、农产品电子商务 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
16日下午,市人大农委主任何晓林主持召开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民革凉山州委副主委徐艺表示作为民革凉山州委副主委,长期关注“三农”工作,关心供销社综合改革。目前供销社的法律地位、机构属性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民革凉山州委“三农”委员会主委杨华山推动下,联络12名驻凉省人大代表联署提出制定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议案,希望通过《条例》立法的形式,保障建立健全供销社组织体系,保障加快推进“三会”制度建设,保障服务带动小农生产。
调研组听取了市供销社、顺庆区供销社、高坪区供销社、阆中市老观镇供销社等 工作和综合改革工作 情况的 汇报 ,以及对 制定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意见和建议。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圣伦汇报了南充市供销社工作情况,他表示, 2014年我市就 开 始 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在科学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完成顶层设计、 突破制约瓶颈 强化 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新兴业态夯实为农服务实力、培育社有龙头企业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创新供销社治理机制推进依法治社和依托供销社自身优势参与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供销社综合改革进程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些问题,比如对供销社的定位和性质、特别是在综合改革中 涉及财税、土地、经贸、社保等 方面问题都比较多, 制约了供销社发展。 为 充分发挥供销社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保障供销社合法权益也 急需通过 立法 加以解决 。
陈圣伦 就对 制订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指出, 一是全市上下全面深化出台《条例》的认识, 供销合作社 是我国历史最为久远、组织体系最为完整、最具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 但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随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不断 深入 ,供销合作社在体制机制,特别是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上亟需法律方面的明确,才更能发挥其特殊作用 。二是坚决支持 《条例》的出台,徐艺等13名省人大代表针对“三农”发展需求和供销社的客观实际,提出制订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议案,通过立法明确供销社法律地位,保障供销社合法权益。南充人大全力支持制订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三是对即将出台《条例》的建议,建议省供销社组织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学习,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到贵州等地考察调研,牵头召开省级部门和市(州)参与的座谈交流会等方式,在更高平台、更多资源、更宽范围听取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立法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出台《条例》的工作,希望南充市供销社积极配合省供销社立法调研工作,多建言献策。更希望省人大和省供销社多听听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建议,在供销社立法进程中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解决基层问题、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省供销社依法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副主任彭刚 对南充市供销社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 通报了全省供销社改革及立法工作准备有关情况,指出省供销社将会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议案办理为契机和抓手,把大家的建议意见融入议案办理工作,加强宣传,加强调研,加强协调,高效保质完成议案办理工作;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省人大代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关心支持供销社立法工作。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李江社对南充人大、南充市供销社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并高度评价参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李江强调指出,供销社发展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今天的现场调研和座谈会,让我看到了在市场资本不愿投入的农村,还有这么一支队伍在切实为农服务,打通城乡产品互通最“后一公里”,助推乡村振兴,今天的供销社已是重任在身了,立法就是为了供销合作社能更加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更好的服务于“三农”,因此我们一定加紧推动出台《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工作步伐,让供销社尽快“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