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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 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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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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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五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聚焦主责主业,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全面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五年来,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等重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城乡群众、繁荣农村经济、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支持力度空前

改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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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供销集团控股企业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举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仪式。

五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为推动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在“七代会”前夕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两次作出重要指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供销合作社的地位作用,明确指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和使命任务。中央文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均明确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其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加以推进,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21年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更是首次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写入法律条文,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央部委通过与总社联合发文等多种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消费帮扶等领域发挥独特作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各地党委和政府积极出台专项政策文件,将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地方发展大局。“七代会”以来,17个省级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江苏、四川、重庆、内蒙古等地出台了供销合作社地方法规。

总社先后与18个省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有关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拓展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太平洋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合作质量持续提升,改革环境进一步优化。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总社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了299个先进集体、10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极大提振了全系统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形成了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体制机制创新突破

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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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社创新“交邮快供”模式。

五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结构性、机制性矛盾,推动服务能力整体跃升。

基层社改造建设持续推进,组织基础不断夯实。总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启动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将基层社建设与县域服务网络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等一体推进。目前,全国基层社总数达3.7万个,经营服务网点85.6万个,除西藏、四省藏区和部分沿边县等地区外,基本实现涉农乡镇经营服务有效覆盖。“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已在1382个涉农县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建成737个示范基层社。

各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基层社探索实行保底价格收购、优惠价格销售、会员积分返利等联农惠农机制。推动基层社吸纳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担任负责人,农民社员在基层社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进一步提高。山东、四川等地积极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推动基层社与村“两委”加强合作,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优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五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机制更加高效,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格局。目前,全系统已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1.5万个,27个省(区、市)组建开展农服业务的省级公司,建成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1.7万家、庄稼医院6.1万家。在巩固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传统服务基础上,积极发展育秧育苗、烘干仓储、冷链物流、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推动服务从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特色养殖等领域拓展,不断提升对农业全产业链的支撑能力。全系统全资控股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首次突破3亿亩次。服务范围覆盖全国主要农业产区,服务对象涵盖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服务成效日益显现,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市场活力有效激发。总社召开两次全系统社有企业工作会议,制定《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部署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系统社有企业全面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社有企业活力、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中农联合、黄山谷捷等登陆资本市场,社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14家,社有企业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至2024年底,全系统1.22万家社有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和党建进章程工作,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全系统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社有企业达29家,浙江省兴合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第177位。

供销合作社服务模式创新成效显著,为农服务精准有效。湖南省开展“流动供销”服务,解决偏远山区“供不上、下不去”难题;上海市打造“上海供销市集”展销平台,成为优质农产品集聚的“会客厅”;陕西省推广“交邮快供”模式,实现资源整合、功能互补。服务模式的创新极大提升了为农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联合社治理效能提升

系统合力日益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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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销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停雨应收尽收”原则,避免湿粮积压。

五年来,各级联合社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持续健全“三会”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强化资产监管,推动系统整体效能提升。

治理结构日益完善,行业指导体系更加健全。各级联合社基本健全“三会”制度,31个省级社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市级社和县级社基本实现理事会、监事会应建尽建。实现不同层级联合社分工明确、职责到位、优势互补、协同运转的工作格局。多数省级社争取党委和有关部门支持,修订了“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职责和主责主业,完善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行业指导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江苏省将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2024年有38项工作列入省级重点任务;湖北省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列入一类改革专门立项,实行“一年一个主题”推进机制。通过这些举措,联合社的民主性、代表性、规范性显著增强。

系统上下联合不断加强,合作水平逐步提升。各级联合社普遍建立年初明确重点任务、年中督导推进、年末总结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成员社的工作指导督促,促进工作上下联动协同。各级联合社强化为成员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建立上级社领导班子联系下级社工作机制,通过定点联系、实地调研等方式指导帮扶下级社工作。

县级社统筹能力得到强化,县域服务网络持续完善。总社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加快空白地区县级社建设,帮助“三区三州”58个脱贫县新建或恢复县级社机构,基本实现涉农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全覆盖。

资产监管规范高效,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总社出台《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各级联合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30个省级社成立社资委,市、县级社建立社资委的比例分别达96%和91%。全系统资产负债率、“两金”占比持续下降,通过管好资本、放活经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不断提升。

系统合力有效凝聚,整体优势充分体现。长三角地区成立供销合作社战略联盟,推进一体化发展;粤桂协作消费帮扶成效显著,“832平台”销售额稳步增长……

五年的实践表明,深化综合改革是供销合作社焕发生机的根本动力。通过政策赋能、机制创新、治理优化,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流通组织向现代化农业综合服务平台转变,从单一商品经营向全产业链服务延伸。

展望未来,供销合作社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