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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经集团举办融资性贸易及合同诈骗 风险防范法律专题培训会

  • 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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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四川省农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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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公司职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防范融资性贸易及合同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了“融资性贸易及合同诈骗风险防范法律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集团顾问单位北京德和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讲。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以及业务、财务、审计、监管等相关岗位人员参加了培训。

主讲律师系统阐述了融资性贸易的本质在于“以贸易为名,行融资之实”,并详细剖析了循环贸易、托盘贸易、委托采购等常见模式。律师指出,此类业务具有“资金空转、货权虚化、交易闭环、利润异常”的核心特征。结合实践案例,律师进一步强调,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着重审查交易实质而非合同表面形式,明确融资性贸易以贸易形式变相提供融资,存在较大风险,易扰乱金融秩序,偏离企业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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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诈骗风险,律师梳理了主体欺诈、履约欺诈、收款后逃匿等常见手段,提示诈骗手法持续“创新”,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律师强调,合同诈骗的防范应贯穿于合同签订前、签订中、履行中乃至纠纷发生后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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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董事长何昕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培训内容贴近实际、实用性强,为企业识别风险、规范经营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引。各公司要紧紧围绕“日常经营”和“风险防控”两条主线,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构建并完善系统性知识体系。要将穿透式审查理念自觉融入业务流程各环节,做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切实筑牢经营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准确把握贸易模式的时代演进与制度变迁。要摒弃因循守旧、固守旧有认知的做法,主动应变、求变,在变局中开新局。要不断拓展全球视野,积极开拓创新,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三是坚守真实贸易这一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贸易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四流合一”(即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确保交易行为真实、合规,坚决杜绝虚假贸易行为,切实防范由此带来的各类风险。四是聚焦农经集团主责主业和经营发展实际。要持续加强对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与引导,提升其业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夯实企业风险管理的根基,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集团监事会主席卢岚要求:一是全面准确认识融资性贸易的本质和危害,防止认知上出现偏差,增强风险辨别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客商管理、合同审批、赊销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得以信任代替监督,从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回归贸易本质,专注真实贸易业务,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严格落实省社有关追责办法,对虽三令五申依然违规从事融资性贸易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营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对融资性贸易与合同诈骗的风险本质有了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依法履职、规范操作的意识与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