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徐艺等1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议案》,任晓春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建议》。为认真办理议案及建议,4月15日至18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江率队到南充市、遂宁市、乐至县开展专题调研,省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彭刚参与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仪陇县为农服务中心、嘉陵区一立镇唐湾村、南充市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蓬溪县群力宝塔供销社、蓬溪县常乐拱市供销社、乐至县童家镇惠农供销合作社、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村、乐至县孔雀乡惠农供销合作社等点位调研,了解各地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南充市、乐至县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供销社、部分市、县人大对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供销合作社立法进程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