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泸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及十八大会议精神和总社五届四次、五次理事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办社宗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兴社强企、服务“三农”的总目标,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任务,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参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县供销合作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供销社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供销社系统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进单位”,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授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